“小鹰啊,想不想去少林寺见识一下,我听说那里有七十二项绝艺,三十六门神通,寺庙里藏龙卧虎,高人无数,武功最高的是一位扫地的老和尚,藏经阁不可不去,《易筋经》《洗髓经》为天下至宝,不去就太可惜了。”
一大早云烨不顾伤势就带着旺财从家里逃了出来,书院不能去,玉山先生还等着问话呢,只有单鹰的小院子最安全,顺便看看能不能把单鹰忽悠去做保镖,窦燕山给他留下的阴影太浓重了。
“少林寺?去那里干什么,一群秃驴,有什么好看的,人一过六十岁气血衰竭,身体僵化,哪会有高手,《易筋经》《洗髓经》是什么东西,没听说过,我师父一代绝顶高手,现在一晚上还不是要起好几回夜,骗人。”
单鹰现在很喜欢旺财,在那里给旺财刷毛,一个劲的说胖胖的旺财很讨人喜欢,就是不能骑。走两步就尥蹶子,见了好吃的走不动路,好好地一匹马被糟蹋了。
“你要是再不给旺财减肥,他一定活不过十年。”
单鹰抓着旺财肥嘟嘟的肚子,对云烨警告说。
“旺财是我兄弟,我总是舍不得它吃苦,再说了,旺财多乖啊,现在每天都要努力地跑两三里地。”
“然后,再自己满街市的买东西吃?马就是吃草的,最多加点豆料,一天到晚的吃果子,锅盔,喝酒,我还看见有把煮好的肉片子往它嘴里塞的,你就不怕它吃出毛病?”
云烨一直都很担心旺财的身体,自从旺财跟随自己开始,云烨哪怕自己不吃,也要先照顾好旺财,如今这个弊端逐渐显现了,就是它的嘴越来越馋了,吃惯了精细食物,要它吃一点干草,那还不要了他的命,前些时间为了给它减肥,云烨把最好的青草晾干喂它,谁知道这家伙一口不吃,肚子饿了,就跑到云烨房前用头拱开门,叼着云烨的衣服,让他把院门打开,好让它出去买东西吃,可怜巴巴的眼神一次又一次的把云烨好不容易才硬下来的心击得粉碎。
如今单鹰旧话重提,让云烨的心再一次提了起来,别的马三四岁早就发情了,旺财还傻乎乎的只知道跑街市上找吃的,春夏之交是马匹发情的季节,特意把它和一群母马放在一起,谁知道母马都被它踢跑了,自己舒舒服服的躺在干草堆上睡大觉。
谁家的马躺着睡觉?马就该站着睡觉,这可是从祖先时代起就养成的习性,如今在旺财身上消失了,一匹马可以活三十年,云烨希望旺财可以陪自己一辈子,要是连十年都活不过去,他连杀人的心都有。
“不过呢,你运气好,碰到了我,把旺财交给我,用不了半年,我就会让它成为最好的战马,你看看它的耳朵,看看它的鼻孔,再看看他的前胸,后腿,不管从哪看他都该是一匹好马,是你害了它。”
“旺财是匹好马我知道,用不着你来提醒,再说一遍,他是我兄弟,不是战马,我不想它受苦,做什么战马,只要好好的长命百岁就好,谁敢没事干让它上战场,我会砍死他。”
在荒原上哥俩就商量好了,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逍遥自在,云烨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他不希望旺财的幸福再被夺走。
“他是你兄弟?”单鹰瞪大了眼睛问云烨。
“比亲兄弟还亲!”
“你打算放纵他一辈子?”
“那是自然,作为兄长,他的娶妻生子,日后生活我全包了,有我一口吃的,我会分他一半。然后再逍逍遥遥的老死,如果我们能一起死掉就最好了。”
单鹰不可能理解云烨在荒原上最孤立无援的时候,那种孤寂苍凉的心态,如果没有旺财,他不一定能够挺下来,这时候谁还管他是不是一匹马。
“我陪你去少林寺,不过旺财我来照顾,一路之上你不许干涉,哪怕见他吃苦,你也不许过来,马就是马,你不能把他当人来养,想要他长命百岁就听我的。”
云烨艰难的点点头对单鹰说:“好吧,让他再随我两天,家里收拾好,咱们就上路,到时候我会把旺财交给你管教。”
旺财乖乖地跟在云烨身后回家,家里现在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炼狱,奶奶高兴地活不成了,早早的给皇宫递牌子请求觐见皇后,说不定可以顺便见一见寿阳,她老人家眼里只有重孙子,哪里管得着重孙子的母亲是谁,至于云烨被惩罚,在她老人家那里也得不到半点同情,还落个活该的评价。
屁股上的牙印到底还是没有逃脱辛月的眼睛,如果是歌姬一类的女人留下的,她连看都不看,可是在知道是公主留下的之后,就开始冷潮热讽,直到最后听说公主有了身孕,就彻底爆发了。
和云烨想的不一样,辛月没哭,一滴眼泪都没掉,只是骑在云烨身上,无差别的乱扭,乱掐,除了屁股没动,身上其他的地方都是淤青。一边掐还一边咒骂那个该死的风骚公主应该放猪笼里活活淹死。
蜀中女儿啊,不经事的时候总是哭泣我该怎么活啊,经历事情了,反倒不哭了,晚饭吃了三碗,眼中凌厉的目光四处扫射,做了亏心事的云烨差点把头埋进饭盘里,丫鬟仆役们战战兢兢走路都夹着腿,就连晚饭后习惯性找云烨聊天的旺财也被她一脚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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